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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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单方面提出离婚法院判离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109人看过

杭州单方面提出离婚法院判离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案件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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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提出离婚,法院判决支持的5个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的基本婚姻制度,重婚是要被《刑法》处罚的一种犯罪行为,当然,现代社会,重婚的情形已经很少了,更多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分同居和一般出轨的区别,如果没有达到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程度,那么是不符合这种情形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需要注意的是要及时固定证据,通常的方法是报警或者向社区反映,并请求社区出具相关证明。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吸毒屡教不改的证据比较好采集,赌博的话由于难以和日常生活中的棋牌娱乐相区分,因此取证要相对困难一些,一般主要以证人证言为主。

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分居的原因仅限于因感情不和,而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符合此条的情形。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宣告失踪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满足这个条件的情形一般不多,但只要对对方宣告了失踪,那么这就当然地成为了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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