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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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怎么判刑的?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8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194人看过

杭州一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怎么判刑的?

杭州刑事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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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zw181569

按照实际案情处罚。

律师解析: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判刑根据实际安全决定。

法律规定,犯此罪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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