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杭州缓刑考验期是怎样的?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8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252人看过

杭州缓刑考验期是怎样的?

杭州刑事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

缓刑考验期是这样的: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应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应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缓刑考验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