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杭州离婚拖欠抚养费不给的应对方法有什么规定?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8月21日|分类:债权债务 |144人看过

杭州离婚拖欠抚养费不给的应对方法有什么规定?

杭州婚姻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zw181569

离婚后对方不按时给抚养费的处理方法如下: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