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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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什么样的情况彩礼可以不退还?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5日|分类:离婚 |168人看过

杭州什么样的情况彩礼可以不退还?

杭州婚姻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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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zw181569

有以下情况的,彩礼钱可以不退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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