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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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对女方有利的离婚协议是怎样的?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208人看过

杭州对女方有利的离婚协议是怎样的?

杭州婚姻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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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写明以下内容的,对女方有利:写明男女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妥当的安排;存在共同债务的,双方必须达成清偿协议;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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