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流产后同意离婚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吗?
杭州婚姻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
女方流产后,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手续,男女双方可以先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携带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双方都不后悔,就可以领取离婚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