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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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能进行分割吗?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54人看过

杭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能进行分割吗?

杭州离婚案件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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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在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时才能处分。但在法定事由出现时,夫妻一方可以在不离婚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对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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