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在杭州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需要偿还吗?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2日|分类:债权债务 |146人看过

在杭州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需要偿还吗?

杭州婚姻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

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的,如果该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则妻子不需要偿还,因为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而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用于婚姻存续期间家庭花费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