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离婚上法院程序是什么?
杭州婚姻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
在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为: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予以立案;法院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进行审理;法院审理结束之后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夫妻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的,则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