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杭州办理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318人看过

杭州办理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杭州婚姻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

办理离婚需要的东西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先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应当写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情况,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情况,并且需要表明双方是自愿离婚。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双方都不后悔,就可以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