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杭州女方是残疾人男方能离婚吗?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1日|分类:人身损害 |245人看过

杭州女方是残疾人男方能离婚吗?

杭州婚姻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

女方是残疾人男方也可以离婚,夫妻离婚与一方是否残疾无关,但是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则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则可以登记离婚,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则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