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该怎么起诉?
杭州离婚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zw181569
对方不让见孩子的,其起诉方式是: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