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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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73人看过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杭州离婚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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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结婚证;国外一方委托律师的,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以及起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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