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杭州离婚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zw181569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的,仍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却已破裂,所以,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收集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对方出轨、有家暴行为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前两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