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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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缓刑后再犯罪是否累犯?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1日|分类:刑事辩护 |138人看过

在杭州缓刑后再犯罪是否累犯?

杭州刑事案件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

不是。

律师解析:

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

1、累犯是要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2、缓刑结束后再犯罪的,由于缓刑没有实际执行刑期,不存在释放或者赦免,所以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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