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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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协议离婚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179人看过

在杭州协议离婚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杭州离婚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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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受理条件:1、双方是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2、双方就离婚达成了一致;3、双方就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有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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