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杭州离婚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一方重婚的;一方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夫妻因上述情形之一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