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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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如何起诉对方?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168人看过

杭州离婚如何起诉对方?

杭州离婚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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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离婚起诉对方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谢谢大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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