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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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应当逮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8日|分类:合同审查 |837人看过

审查起诉阶段应当逮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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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审查起诉阶段不一定要逮捕,对于社会危险性较高的嫌疑人,可以予以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
二、三、四款规定,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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