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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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246人看过

应该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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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应该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
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五十七条规定的;
2.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未予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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