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走私国家物品罪究竟怎么构成的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TL:
V:
律师解析: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该罪的客体是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客观表现为行为人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