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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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206人看过


在杭州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

专业离婚律师张伟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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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包括: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等情形。

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属实,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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