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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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离婚诉讼中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216人看过

在杭州离婚诉讼中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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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起诉方必须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就是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被告的身份信息;

3、起诉方要求有明确的诉讼请求,还有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离婚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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