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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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375人看过

杭州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 杭州离婚案件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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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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