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怎么办?
杭州离婚案件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zw181569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离婚起诉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的;
6.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
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要举证证明满足上述法定情形之一致使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通过再次起诉、双方协商的方式达到离婚目的。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可以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