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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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轻伤2级,在杭州被拘留19天,怎么能让他出来不被判刑呢?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3日|分类:人身损害 |209人看过

对方轻伤2级,在杭州被拘留19天,怎么能让他出来不被判刑呢?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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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刑事拘留没有可能不用判刑。致人受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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