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名下有按揭房离婚怎么处理?杭州婚姻律师咨询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200人看过

名下有按揭房离婚怎么处理?杭州婚姻律师咨询

杭州专业婚姻律师张伟丽解答:
TL: 
V:

名下有按揭房离婚的处理是:

1.婚后按揭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事宜,或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原则上归属于支付首付款一方,婚后共有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