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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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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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咨询律师: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175人看过

杭州婚姻咨询律师: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杭州离婚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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