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能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吗?
杭州离婚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zw181569
离婚之后,可以和孩子的抚养人协商,如果对方同意,那么是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除非可以证明对方不再适合抚养孩子了,或者对方有不适合孩子的情况,此时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否则是无法变更抚养权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