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贷可以约定让一方还吗?
杭州离婚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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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zw181569
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可以和配偶约定,由配偶一人偿还房贷的,只不过这个约定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而对债权人也就是债主是无效的,不会约束债权人,债权人仍旧可以向夫妻双方索要房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