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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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可以约定不给吗?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5日|分类:离婚 |609人看过

抚养费可以约定不给吗?

  杭州离婚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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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zw181569

  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是可以不给抚养费的,必须是协商之后的决定,不能是一方单方面的决定,并且在抚养方的能力不足以抚养孩子的时候,是可以向没有抚养权的一方索要抚养费的,此时的约定失效,依旧需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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