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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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4日|分类:离婚 |2268人看过

如何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杭州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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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继子女是否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认定。

  继父母与继子女抚养教育关系的认定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继子女是否属于未成年;

  2.是否提供经济帮助;

  3.是否保证继子女能接受正常的教育;

  4.抚养教育行为是否经过一定的期间。

  律师补充: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父或母再婚后,继父母对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此时基于抚养教育行为,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意味着,继父母也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义务,而继子女也有赡养、尊重继父母的义务,彼此之间也互为对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已经独立生活,或者继子女与继父母虽然共同生活但未受其抚养教育,此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姻亲关系,而非父母子女关系。这种姻亲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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