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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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销赃275万团伙作案,从犯负责放哨和销赃判几年?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535人看过

盗窃销赃275万团伙作案,从犯负责放哨和销赃判几年?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TL: 

V:

团伙作案构成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对团伙中个人的具体量刑,则要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考虑: 1、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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