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彩礼,什么时候可以要求退还?
杭州离婚案件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TL:
V:
只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给付彩礼是一种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如果结婚的目的没有实现,返还彩礼的请求应该得到支持。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给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就要离婚,那么这时候返还彩礼的要求应该得到支持。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
这个也是跟上述的第二项一样,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