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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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的客体是哪些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322人看过

破坏军婚罪的客体是哪些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

TL: 

V:

1、破坏军婚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一夫一妻制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破坏军婚犯罪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因此,对其进行否定和制裁,是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必然要求。

3、另一方面,军人婚姻关系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婚姻关系。由于绝大多数已婚官兵与配偶常年处于两地分居的状态,其婚姻容易被“第三者”破坏。而这种破坏所产生的不利影 响不单单作用于个人,而且影响着整个军队的稳定,影响国防和军队建设。

4、因此,必须对军人的婚姻关系给予特别保护,对破坏军婚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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