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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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766人看过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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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要件就认定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上述人员不能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要求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才能构成。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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