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一年半对方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专业离婚律师张伟丽:
TL:
V:
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处理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
另外,在离婚后如果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也可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法律并未作出特殊限制,故一方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财产的处理规则】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