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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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能否在离婚后,单独提出赔偿?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7日|分类:人身损害 |115人看过

过错方能否在离婚后,单独提出赔偿?

专业离婚律师张伟丽:

TL: 

V:zw181569

夫妻感情破裂了,过错方能否在离婚后,单独提出赔偿?

1、过错方不能在离婚后单独提出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离婚案件各不相同,婚姻家事无小事,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情况才能针对性的建议,如需案件委托或者案件指导,可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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