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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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哪方来还借款

作者:刘志峰律师时间:2022年08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46次举报
2022-08-30

一、借款人死亡哪方来还借款

1、借款人死亡借款是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来还借款。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担保人死亡欠款应该谁来还

1、担保人死亡,欠款一般应该由债务人还;债务人无力偿还的,由担保人的继承人还。担保人的继承人可以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可以还,也可以不还。

2、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刘志峰律师,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1306202010223528。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遗产继承、人身损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保定
  • 执业单位:河北颂和安达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620********28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河北颂和安达律师事务所
1130620********28 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