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发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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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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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者:腾发燕律师 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7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尹某某由腾发燕律师代理;

2018年1月17日,被告张X1张X2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500000元,同日原、被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张X1张X2向原告借款500000元,借款期限6个月(自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7月16日),借款利息按借款本金500000元的月利率2%计算,按月支付,同时被告张XX自愿为该笔借款及其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借款合同同时约定如一方违约,则需支付另一方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至今二被告仍未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仅支付至2018年12月的借款利息。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本案中,被告张X1张X2认可向原告借款500000元的事实,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故原告要求被告张X1张X2归还借款500000元的诉请合法、正当,本院予以支持;原、被告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为月利率2%,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现原告主张要求被告自2019年1月至借款还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张X1、张X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尹XX借款500000元并支付原告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腾发燕律师,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腾冲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副主任、腾冲市妇联兼职副主席。2012年、2013年连续被保山...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保山
  • 执业单位: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0520********4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