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俊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工程建筑股权纠纷改制重组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重庆市2010/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用数据)

发布者:李英俊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7758人看过

成都资深交通事故律师李英俊

各分局交巡警支队,各区县(自治县)交巡警支(大)队:
     现将2009年度重庆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公布如下,请在处理2010年5月1日零时至2011年4月30日二十四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参照执行。
  一、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74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621元
  二、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2144元
  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             3142元
  三、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30963元
  以上数据取自《2009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2010年3月26日公布),最终数据以《重庆市统计年鉴2010》为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交通巡逻 2010年度 交通事故 赔偿标准 通知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办公室                    2010年4月30日印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