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俊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工程建筑股权纠纷改制重组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未含伤残提起诉讼再获赔偿

发布者:李英俊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2882人看过

事故协议未含伤残提起诉讼再获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但因协议内容未含伤残赔偿事项还能在获得赔偿吗?91,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对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判决,原告刘某在已协议获赔医药费等费用47689.5元情况下,再获第三人某财产保险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35764.25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1229,被告方某驾驶其所有的,并已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轿车行驶至一交叉路口时,将前方步行的原告刘某撞倒致伤,后原告伤情经诊断为右侧胫腓骨粉碎性骨折。
    该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孙某负全部责任。后经交警部门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医疗等费用47689.5元。今年4月,原告伤情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因被告拒绝再赔偿其他费用,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被告在公安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确认,但协议签订时,原告伤残结果尚未确定,且协议也未明确残疾赔偿的相关内容,故其合理的请求,应予支持。第三人应当在其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作者:董王超 发布时间: 2009-09-01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中国成都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级法院斜对面)
Mobile:13980790988(四川成都李英俊律师)   Tel:(028)65850088
QQ:610122990   E-mail:lawyerliyingjun@126.com
李英俊律师个人网站http://www.86028lawyer.cn
阳光蓉城•大成都公益网http://www.scdpw.org
汽车及交通事故专版http://lawyerliyingjun.blog.tianya.cn
公司法及股权综合版http://lawyerliyingjun.blog.bokee.net
房地产物业法务专版http://blog.focus.cn/~lawyerlyj
劳动法及工伤综合版http://lawyer028.blog.bokee.net
知识产权法务综合版http://blog.sina.com.cn/lawyersc
婚姻继承及抚养专版http://blog.scol.com.cn/lawyerlyj
李英俊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lawyerliyingjun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