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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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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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不同

发布者:王世昌律师|时间:2016年12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476人看过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不同

正当防卫的实质是“正当对不正当的反击”,而紧急避险的实质是“两权相害取其轻”。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起因条件不同    即二者的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仅限于人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多种多样,即包括人为的不法侵害更包括自然力的影响,如自然灾害。    (2)限制条件不同    紧急避险要求是不得已而为之,舍此无它法;而正当防卫一般无此请求,即使防卫人面对不法侵害,可以采取逃跑等回避措施,但也完全可以采取正面与之相斗争,以 “正” 对“ 不正”。    (3)对象条件不同    这是二者区别的最显著之处。正当防卫损害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而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为无辜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4)限度条件不同    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可以等于或大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只要不过于悬殊即可;紧急避险则要求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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