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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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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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裁量标准

发布者:王世昌律师|时间:2016年10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564人看过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

(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

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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