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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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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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发布者:苟旭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9日|分类:劳动纠纷 |24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介绍:原告承租被告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某处房屋一套,原告入住后经常遭遇不明人士在门上泼油漆、堵钥匙孔等恶意行为,且该行为从原告承租房屋之前就一直持续,被告及物业工作人员均知情。由于被告出租的房屋存在严重有碍原告居住的情形,且已构成根本违约。因此原告诉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请求返还房屋租金以及承担违约责任。庭审中我方提交了与被告通话录音,证明被告知道房屋存在无法使用的情形还出租给原告。

2、律师点评及意见: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被告作为出租人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法院审查后认为,案涉房屋多次出现大门钥匙孔被堵塞的情况,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房屋不再具有适租性。因此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在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严重影响原告使用的情况下,原告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法院裁判结果: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案件以胜利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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