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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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民间借贷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问题

发布者:张继生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合同纠纷 |9670人看过


如何处理民间借贷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问题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其次,对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减少违约金请求,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进行审查,由出借方对实际损失进行举证。同样根据《审理借贷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

但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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