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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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合伙人律师执业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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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损失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作者:孙玉蕾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14次举报

停运损失是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属于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予以赔偿的,则要看商业险的约定,如果商业险没有约定停运损失不赔,则保险公司应进行赔付。如果商业险约定了停运损失不赔的相应条款,则要看保险公司是否对该条款尽到了明确说明义务,若没有尽到明确说明义务,那么相应的条款无效,当事人仍然可以要求赔偿。

孙玉蕾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有十多年的办案经验。律师执业证号:13715200311912839,2002年通过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聊城
  • 执业单位: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1520********3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