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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发现子女非亲生,能否要求对方返还抚养费?

作者:贾明星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5次举报

离婚时发现子女非亲生,能否要求对方返还抚养费?

离婚时,发现子女非亲生,一方可以向对方主张要求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甚至,还可以向对方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典型案例]

原告男、被告女

原被告在2012年登记结婚,在2013年生育一子,2015年协议离婚,离婚后,原告男发现孩子非其亲生,故要求女方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判决:

1、要求女方支付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

2、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40000元。

[律师讲解]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生育子女并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非亲生子女,受骗方要求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失,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然,前提是,受欺骗方需要有证据比如:DNA鉴定报告等,可以证实非亲生子女!

贾明星律师,女,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北京政法大学研究生,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自执业以来,办理过多起民商事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河北区
  • 执业单位: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8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侵权、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