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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者:钟英杰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304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我国对侵占罪的处罚分为两个量刑幅度:犯侵占罪的,一般情况下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侵占罪既遂判刑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侵占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1、侵占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二、侵占罪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1、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侵占案,对于侵占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侵占罪管辖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职务侵占罪有别于一般的侵占罪,其犯罪主体具有特殊限制,但在地域管辖同一般管辖,由犯罪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3、侵占罪的特点是将自己占有的财产不法转变为所有,因此,只要某种占有具有处分的可能性,便属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即占有。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完全可能处分不动产,提单等有价证券的持有人也完全可能处分提单等记载的财物,所以,应认定为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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